各院(系)并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育大学生钦佩的良师形象,在2007年成功举办第一届“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基础上,开展第二届“我最喜爱的教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教风端正;
3、专业功底雄厚,知识渊博,严格要求学生,诲人不倦,上课效果好;
4、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关心和帮助学生,教书育人,是学生的“良师”和“益友”;
5、工作严谨,团结合作。
二、评选范围及参加活动人员
2007年学生评教累计得分最高的前三十名教师,作为本次评选候选人。由教务处列出名单,将主要事迹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公示,供大家投票时参考。
06、07级学生参加评选投票。
三、评选方式
由校学生会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依次从得票最多者中产生出10名“我最喜爱的教师”。
四、活动时间
3月底以前产生出候选人并开始在网上公示。学生会组织各院系、班级5月份开始投票,6月15日以前结束全部评选活动。
五、表彰奖励
评选产生出的当选人,由学院命名为第二届“我最喜爱的教师”。发给证书,教师节学院召开命名表彰大会,由学生会组织颁奖活动,发布致敬词。当选者照片和简介在校园网上介绍,宣传其先进事迹。党委宣传部 工 会
教 务 处 学 工 处 团 委
200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