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学院基本建设与后勤管理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一、负责编制全院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编制和报批学院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标、施工组织和预决算工作,严格按规范组织实施,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二、负责办理有关工程拨款和结算事宜。 三、负责对学院资产的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工作, 保证账、卡、物相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负责基本建设统计报表的上报和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制定学院后勤配套发展规划,提出全院后勤工作的年度计划方案,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后勤服务集团的工作。 六、管理后勤事业费(包括专项经费),与后勤服务集团签订各类服务经营和修建合同,以合同的形式对后勤服务集团进行宏观管理和调控。 七、确定后勤服务经营中的收费范围,审核收费标准,及时处理学院各方面对后勤服务的建议、意见以及反馈整改情况。 八、核定有关学院后勤设施、房屋等改造和维修费用,拟定学院后勤设施、设备更新配套的实施计划。 九、组织学院日常及专项招标、议标和集体采购工作。 十、指导爱卫会、绿化委员会、环保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 十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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