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中心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集技能训练、设备管理、课程综合实验、科技开发、技术服务诸功能为一体的教学行政机构,是技能训练和技术开发服务的主要基地。其职责范围是: 一、统筹协调全面管理院内教学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工作,统一资源的管理和配置,为学院提供高质量的实践教学条件和服务。 二、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校内技能训练和课程实验的实施性计划,报教务处同意后,予以组织实施。 三、制定实训、实习有关管理制度和实验课有关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制定校内实训大纲、实习大纲、实验课大纲,选定或编写有关实训、实习、实验教材、指导书等。 五、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等级考试、计算机高新技术考试工作。 六、负责各专业技能教学人员、实验教学人员和技能鉴定人员的管理。 七、配合教务处、人事处对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实验指导教师进行业务考核,配合人事处做好实训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推荐、聘任和考核工作。负责教师技能培训工作。 八、组织实训(验)项目、校外实训基地和校内实训(验)室的规划、开发和建设。负责中心仪器设备的资产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及有关报表文件的统计 、汇总、编制、上报和下发。 九、负责对教学设备、仪器统一建立台帐和卡片,使帐、卡、物“三对照”。并做好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充分利用实训中心资源开展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创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十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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