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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在学院党委和上级团委领导下进行工作,其职责是:

1、 负责学院团员的教育,组织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向团员青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 负责制定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调查分析青年的思想状况,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情况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和工作,切实为青年服务,保护和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
3、 加强学院团组织的自身建设,负责团员管理工作及其各项细则的制定、团员证的发放、使用、年度注册、收缴团费、团组织关系的接收、转出和团干部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 负责对各团总支、团支部的领导和管理,检查各级团组织活动,监督团员履行义务情况,总结典型,推广经验。
5、 指导各团总支做好要求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负责审批新团员,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6、 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7、 负责团组织内部的表彰、奖励和纪律处分工作。
8、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年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活跃校园生活,提高学生素质素质。
9、 负责指导校学生会的工作。
10、完成学院党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晓璐

电话:027-51168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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