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的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是: 一、组织编制并落实学院年度招生计划。 二、编制专业来源计划,按时报送主管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三、负责招生宣传及生源组织工作,组织编制学院年度招生简章。组织培训招生录取人员,保证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四、负责新生编班及新生入学的组织工作,提交详细的生源及新生报到情况分析报告。 五、制定学院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办法。负责收集社会需求信息,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 六、编制年度毕业生就业计划,组织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毕业生派遣工作。协调各院系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工作。 七、负责建立招生网络和就业网络。 八、负责整理好新生录取报到电子信息,提供给学籍管理部门。 九、会同教务部门提出学院专业设置、教学内容改革的建议。 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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